新联电子: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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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6-03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定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4 日—2016 年 5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家园中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

二、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 2016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

5、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议案 1 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二)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6 点送达)。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家园中路 28 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在 2016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6 点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相

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6

2、投票简称:新联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新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

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

议案 3 3.00

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 4.00

议案 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种类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采用互联网投票为 2016 年 5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4、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公司证券部联系人:朱忠明、王燕

电话:025-83699366

传真:025-87153628

邮箱:wyxldz@163.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家园中路 28 号

邮编:211100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

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附件: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

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

议案 3

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注:1、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

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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