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关于新联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电子”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对新联电子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6 号)核准,
公司向 6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8,449,096 股,每股面
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9,999,998.96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8,417,621.53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321,582,377.43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6)第 00056 号《验
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分行城南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和安信
证券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截至 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
为 1,323,386,542.43 元(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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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1、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
括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但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七章 第一节 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
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
5、本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6、本投资理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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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短期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新联电子董事长、董秘、财务部人员访谈,查阅
了公司《公司章程》,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
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新联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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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肖江波 马益平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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