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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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6-033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16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9日以

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

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国军先生召集和主持,经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服务公司”)增资是基

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

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 80,000 万元向云服务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有利于更好地布局线下服

务网点并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充分利用智能用电云平台大数据开展运

维、节能等增值业务,实现平台价值,并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有利于更好地布局线下服务网点并推

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充分利用智能用电云平台大数据开展运维、节能等增

值业务,实现平台价值,并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此次对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变更,未实质改变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本次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

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上述预案至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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