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编号:(临)2016-083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2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9日,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7、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天财酒店大楼鑫茂科技公司八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山东鑫茂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201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公告》、《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公司章程>修正案更正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账户;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6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天财酒店大楼鑫茂科技公司八楼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36,投票简称:鑫茂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总议案 100
议案1 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00
议案2 审议《关于对山东鑫茂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0
议案3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
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
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鑫茂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韩伟 证券事务代表 汤萍
联系电话:022-83710888、 022-59007923
联系传真:022-83710199
会期半天,参会者食宿、交通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3、《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4、《<公司章程>修正案更正公告》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授权意见
0 总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审议《关于对山东鑫茂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意见选项 具体意见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