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等 44 家交易
对方特出具以下保证与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
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乐视网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乐视网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乐视网董事
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的注册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的注册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承诺人:
1. 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2. 乐安影云(天津)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上海春华景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深圳市乐视鑫根壹号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5. 北京银叶金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乐普影天(天津)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北京思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 乐正荣通(天津)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北京锦阳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 深圳市维港零壹投资有限公司
11. 永泰金丰投资有限公司
12. 四川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 上海景林景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红土信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6. 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 北京乐视星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8. 石家庄红土冀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9. 河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 上海喜仕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1. 上海慧形慧影影视文化工作室
22. 北京融信行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3. 恒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 上海孙俪影视文化工作室
25. 山西协润投资有限公司
26. 韬蕴(北京)影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 张昭
28. 马雪峰
29. 刘弘
30. 李力
31. 张艺谋
32. 薛梅
33. 郭敬明
34. 李蔚然
35. 赵越
36. 刘优良
37. 吉晓庆
38. 刁丽莉
39. 孙红雷
40. 于忠
41. 吴林
42. 冯威
43. 黄晓明
44. 李小璐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