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信
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广州绘宇智能勘测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蒋小春、谭军辉、王大成、范海林(上
述四方股东以下合称“转让方”)就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宜郑重声明并承诺:
1.转让方已向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为本次交易事宜提供财
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
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
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转让方对各自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信息之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转让方补充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时,转
让方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就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事宜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之签署页)
承诺人:蒋小春
签 字:
2016 年 5 月 6 日
承诺人:谭军辉
签 字:
2016 年 5 月 6 日
承诺人:王大成
签 字:
2016 年 5 月 6 日
承诺人:范海林
签 字:
2016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