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致: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 年 5 月 4 日、5 月 5 日、5 月 6 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本公司已知悉上述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经自查,除你公司已经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针对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
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函复。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