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09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于近期获
得对公司的政府补助,累计获得政府各类补助资金 25.1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2 月 2 日, 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泰州市知识产权
局关于 2015 年度泰州市发明专利专项资金的奖励 0.2 万元人民币;
2、2016 年 4 月 1 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高港区高新技术
产业委员会关于表彰 2015 年度“四个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 1
万元;
3、2016 年 4 月 14 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高港区委员会、
高港人民政府关于高港区科技创新政策调整的奖励 0.11 万元;
4、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获得泰州市科技局、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兑现 2015
年第二批科技创新券的奖励 15.8 万元;
5、2016 年 5 月 3 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付 2015 年度泰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
励 8 万元人民币;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表列示各项政府补助已陆续到账,均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计入 2016 年度当期收益。预计将对公司
2016 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
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