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2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本次股
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5 月 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公司第三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5 月 9 日 至 2016 年 5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82 新钢股份 2016/5/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三、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
4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
5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2016 √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
的议案
9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10 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 √
11 关于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 √
12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进出口有 √
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通过以上议案,
并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至议案十二全部进行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
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
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
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并
于会议召开前持有效证件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三)现场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6 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2:00-5:00。
(四)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
(五)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
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张伟国
(二)联系电话:0790-6292961 传真:0790-6294999
(三)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四)邮政编码:338001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5 月 9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4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5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暨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10 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
11 关于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
12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江西新
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