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5-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调整《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

议案

公司股东:

根据 2014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同

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于境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详见 201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相关公告)

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2014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及 8 月 11 日公司 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通过了《关于变更<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将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限变更为自公司 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详见 2014 年 7 月 26 日、8 月 12 日公司相关公告)

2014 年 10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6 号),核准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

(2014 年 10 月 16 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现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中国证监会前述批复的有效期

等因素,公司拟调整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有关本次发行决议的有

效期限,具体调整为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此次公司债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

效。除决议有效期调整以外,原股东大会决议中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决议内

容维持不变。

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7 日

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武汉控股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