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天广消防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09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陈秀玉
住 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新美路 368 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对在公司上市后因增发新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二级市场间
接增持公司股份等历次权益变动进行汇总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陈文团
住 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新美路 366 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对在公司上市后因增发新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持公司股
份、二级市场间接增持公司股份等历次权益变动进行汇总披露。
签署日期:2016 年 5 月 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
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消防”)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天广消防的股份。
四、除本信息义务披露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
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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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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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
上市公司、公司、天广消防 指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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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陈秀玉
性 别:女
国 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5831953******83
住 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新美路 368 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陈文团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5831960******13
住 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新美路 366 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不存在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系姐弟关系,虽未签订一致行动协
议,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在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
中互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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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秀玉女士因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及 2015 年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本致使其直接持股比例由 42%被稀释为 23.73%。
同时,陈秀玉女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文件精神,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通过申万宏源天广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使其间接持有公司 2,160,766 股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文团先生因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2015 年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本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及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
1,400 万股股票致使其直接持股比例由 14%降至 5.93%。同时,陈文团先生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文件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通过申万宏源天广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
场购买公司股票使其间接持有公司 392,867 股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陈秀玉女士已于 2016 年 4 月 6 日披露其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其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在不违背其股票减持承诺情况下减持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陈文团先生目前直接持有的公司 4,2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6 年 11 月 26 日解
除限售,其不排除在上述股票解除限售后减持该等股票。
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通过申万宏源天广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票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予以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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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陈秀玉历次权益变动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
6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三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56,441,189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陈
秀玉女士持有公司168,000,000股,持股比例为4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
司总股本增至456,441,189股,陈秀玉女士持有公司168,000,000股,持股比例减至
36.81%。陈秀玉女士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5.19%。陈秀玉女士就上述事项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
刊登在2014年6月25日巨潮资讯网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文件精神,同时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陈秀玉女士、陈文团先生及公
司董事、总经理黄如良先生按照 11:2:2 的比例筹集资金认购了申万宏源天广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该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和 21 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购买公司股票合计 2,946,500 股,购买均价为 14.35
元/股。按照上述人员的出资比例分配,陈秀玉女士通过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间接
持有公司 2,160,766 股股票。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邱茂国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1 号)核准,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共向邱茂国等 45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
份 246,653,327 股购买资产,并向黄如良、尤东海合计发行股份 5,000,000 股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 456,441,189 股,陈秀玉女士直接持有
16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81%。本次交易公司合计发行股份
251,653,327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708,094,516 股,陈秀玉女士直接持有 16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至 23.73%。陈秀玉女士因本次交易新增股本导致其
在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13.08%。陈秀玉女士就上述事项编制了《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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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5 年 12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的《天
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二)陈文团历次权益变动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6 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三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56,441,189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400,000,000 股,
陈文团先生持有公司 56,0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1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
公司总股本增至 456,441,189 股,陈文团先生持有公司 56,000,000 股,持股比例
减至 12.27%。陈文团先生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
减少 1.73%。
2、2014 年 7 月 25 日,陈文团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平台以
9.64 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 14,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7%。
本次减持后,陈文团先生持有公司 4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20%。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文件精神,同时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陈秀玉女士、陈文团先生及公
司董事、总经理黄如良先生按照 11:2:2 的比例筹集资金认购了申万宏源天广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该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和 21 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购买公司股票合计 2,946,500 股,购买均价为 14.35
元/股。按照上述人员的出资比例分配,陈文团先生通过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间接
持有公司 392,867 股股票。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邱茂国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1 号)核准,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共向邱茂国等 45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
份 246,653,327 股购买资产,并向黄如良、尤东海合计发行股份 5,000,000 股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 456,441,189 股,陈文团先生直接持有
4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20%。本次交易公司合计发行股份
251,653,327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708,094,516 股,陈文团先生直接持有 4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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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至 5.93%。陈文团先生因本次交易新增股本导致其在
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3.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汇总情况
1、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直接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 本次变动前合计持股 本次变动后合计持股
日期 方式 股数(万股) 占 总 股 本 股数(万股) 占 总 股 本
比例(%) 比例(%)
2014 年 6 月 增发新股被动
22,400 万股 56.00% 22,400 万股 49.08%
26 日 稀释
2014 年 7 月 陈文团减持
22,400 万股 49.08% 21,000 万股 46.01%
25 日 1,400 万股
2015 年 12 月 增发新股被动
21,000 万股 46.01% 21,000 万股 29.66%
29 日 稀释
2、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间接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 本次变动前合计持股 本次变动后合计持股
日期 方式 股数(万股) 占 总 股 本 股数(万股) 占 总 股 本
比例(%) 比例(%)
2015 年 8 月 通过资管计划 255.3633 万
0 万股 0.00% 0.56%
20 日和 21 日 从二级市场增 股
持
2015 年 12 月 增发新股被动 255.3633 万 255.3633 万
0.56% 0.36%
29 日 稀释 股 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止,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212,553,6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秀玉女士直接持有天广消防 16,800 万股股份,其中 4,200
万股为无限售流通股,12,600 万股为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陈秀玉女士直接持有
的天广消防 16,800 万股股份中的 10,571 万股目前处于质押状态。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文团先生直接持有天广消防 4,200 万股股份,均为首发后
个人类限售股。陈文团先生直接持有的天广消防 4,200 万股股份中的 4,000 万股
目前处于质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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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间接合计持有的公司 2,553,633 股
股份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秀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并担任福建天广消防技术工程
有限公司和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及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文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担任福建天广消防
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
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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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天广消防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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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不存在与本
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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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
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依法
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秀玉(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文团(签字)
签署日期:2016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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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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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安市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天广消防 0025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福建省南安市溪美新美路 368 号、366 号
陈秀玉 陈文团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选)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增加股本总额导致
持股比例被稀释;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陈秀玉 持股数量:168,000,000 股 持股比例:42%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陈文团 持股数量:56,000,000 股 持股比例:14%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陈秀玉: 直接持股变动数量:个人直接持股无变动,公司新增股本 308,094,516 股 变动比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例:直接持股比例减少 18.27%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直接持股数量:168,000,000 股 直接持股比例:23.73%
比例 间接持股变动数量:增加 2,160,766 股 变动比例:间接持股比例增加 0.31%
变动后间接持股数量:2,160,766 股 间接持股比例:0.31%
陈文团: 直接持股变动数量:个人直接持股减少 14,000,000 股,同时公司新增股本 308,094,516
股 变动比例:直接持股比例减少 8.07%
变动后直接持股数量:42,000,000 股 直接持股比例:5.93%
15
间接持股变动数量:增加 392,867 股 变动比例:间接持股比例增加 0.06%
变动后间接持股数量:392,867 股 间接持股比例:0.0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是 □ 否 √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是 □ 否 √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16
(本页无正文,为陈秀玉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秀玉(签字)
签署日期:2016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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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陈文团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文团(签字)
签署日期:2016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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