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16-040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披露。
2、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
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5,804,43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3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25,804,43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83,545,769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6 年 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
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2)以下 A 股股东: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67 张学君
2 00*****373 何晔
3 00*****463 陈向军
4 00*****346 李军
5 00*****247 刘奕
6 00*****147 许秋江
7 00*****096 唐劲星
8 01*****551 周峰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13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送 其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他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4,754,902 52.25 82,426,470 82,426,470 357,181,372 52.2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4,054,812 2.67 4,216,443 4,216,443 18,271,255 2.67%
境内自然人持股 260,700,090 49.58 78,210,027 78,210,027 338,910,117 49.58%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1,049,536 47.75 75,314,861 75,314,861 326,364,397 47.75%
1、人民币普通股 251,049,536 47.75 75,314,861 75,314,861 326,364,397 47.7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三、股份总数 525,804,438 100.00% 157,741,331 157,741,331 683,545,769 100.00%
八、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 683,545,769 股摊薄计算,2015 年
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 0.1072 元。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 座 10A,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48;
咨询联系人:刘奕、周蒴婷;
咨询电话:0755-83562960、0755-83930085;
传真:0755-83562955。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