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5-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

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0名激励对象在201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

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李钢、卢侠巍、徐彬

2016 年 5 月 6 日

1

(本页无正文,以下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 钢) (卢侠巍) (徐 彬)

2016年 5 月 6 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力创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