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6 18: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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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6-026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5 日至 2016 年 5 月 6 日。

3、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27 日

4、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景路 2 号,景嘉微六楼会议室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曾万辉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87,91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5.8501%。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87,90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844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股份 7,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2%。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8,02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00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016,0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00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7,0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2%。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其中第 1、2 项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3,350

万元,公司总股本由 10,000 万股增加至 13,350 万股,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为人民币 13,350 万元。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90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该

项议案。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15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3,3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00 万股增加至 13,350 万股,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加至 13,350 万元。现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

资本、股份总数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请参见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章程》。

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相关变更手续,具体包括认缴注册资本总额

(万元)、企业类型、股东信息等。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90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该

项议案。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5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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