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授权中国基金报代理基金经营业务
之独立意见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授权《中国基金报》社有限公司代理《证
券时报》基金经营业务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向公
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议案涉及的公
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代理《证
券时报》基金经营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伟军回
避了表决,交易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了一般
商业条款。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节约人力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
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影响力和未来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
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章敬平 陈建根 郭全中
2016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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