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5-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6-031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6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3日下午13: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

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15:00至2016

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

1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的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二里桥路 57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7 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

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5、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二里桥路 57 号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3130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2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叶莉

联系部门: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2061996、0572-2065280

联系传真:0572-2065280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里桥路57号

邮编:313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6 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3

2、投票简称:“金洲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1)在投票当日,“金洲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 案 名 称 对应申报价格

100 以下所有议案 100.00 元

议案 1 关于调整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1.00 元

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2.00 元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4

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5

附件二(1):授权委托书(格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金洲管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事项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

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

附件二(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

金洲管道”(股票代码:002443)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金洲

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6 年 月 日

7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洲管道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