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5 月 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5 月 5 日—2016 年 5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运河路 8 号公司子公司浙江天
马轴承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兴法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表股份 680,711,1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29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680,699,09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7.29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0%。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8,359,4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54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80,711,193股,其中现场投票680,699,093股,网络投票
12,1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
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2、《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0,711,193股,其中现场投票680,699,093股,网络投票
12,1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
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3、《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0,711,193股,其中现场投票680,699,093股,网络投票
12,1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
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4、《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0,711,193股,其中现场投票680,699,093股,网络投票
12,1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
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5、《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11,193股,其中现场投票680,699,093股,网络投票
12,1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
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59,4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
股份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424%。
6、《关于确认公司 201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11,193股,其中现场投票680,699,093股,网络投票
12,1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
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59,4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
股份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424%。
7、《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马兴法】、【沈高伟】、【陈建
冬】、【马全法】、【杨永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2,095,471股,其中
现场投票82,083,371股,网络投票12,1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
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369,4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
股份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61.3548%。
8、《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马兴法】、【沈高伟】、【陈建
冬】、【马全法】、【马伟良】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3,030,273股,其中
现场投票53,018,173股,网络投票12,1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
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369,4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
股份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4.9825%。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11,193股,其中现场投票680,699,093股,网络投票
12,1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
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11,193股,其中现场投票680,699,093股,网络投票
12,1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
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并由独立董事陈丹红代表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
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
有效。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