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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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

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各项监事会的

监督职权和义务,积极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审议重大议案,努力维护

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2014 年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审核意见。

3、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5 年中期报告及审核意见。

4、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审核意见。

5、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管

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认真地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规制度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

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董事、经理无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定期查阅会计、统计报表,并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

正的。

3、出售或处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处置资产及损害部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

产流失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5、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无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

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

议。

6、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能

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

文件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

全了覆盖公司基本层面和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各项制

度执行情况良好,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

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无异议。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了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加强了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

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严格贯彻和执

行制度。同时,认真落实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按照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监

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有效。

8、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进行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更能有效防范市场变化给

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在 2015 年的工作中,为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坚持原则、

加强学习,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同时我们也能

够正确处理监事会与董事会、经理层的关系,形成合力,共谋发展。

为中通客车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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