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4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锦华先生的通知:沈锦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3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本次

减持主要系公司于 2014 年实施的第一批“股票收益权转让计划”(公司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转让

股票收益权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已于 2014 年实施了第一批股票收益权转让

计划。详情请参见 2014 年 1 月 27 日、2014 年 2 月 14 日和 2014 年 4 月 17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计

划转让部分股票收益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3)、《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7)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4-046))现已满足实施条件,员工申请实施其股票增值收益权。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沈锦华 大宗交易 2016 年 5 月 5 日 67.90 73.46 0.63

本次减持完成后,沈锦华先生累计减持 1,734,6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沈锦华 68,865,761 58.61 68,131,161 57.98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4

本次减持后,沈锦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131,1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7.9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锦华先生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

述承诺已于 2012 年 12 月 9 日到期,履行完毕。

(2)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2015 年 7 月 9 日,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

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沈锦华先生承诺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同时承诺,本次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

月内不减持。上述承诺已于 2016 年 1 月 9 日到期,履行完毕。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锦华先生未做出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锦华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公司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锦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焦点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