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6 13: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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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6-031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华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40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为单笔

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石堤大道9号

法定代表人:尤小平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产业用非织造布超纤材料、海岛型超细纤维、超细纤维(除危险化

学品)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塑料制品、皮革制品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

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

2015年度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营业收入0,营业利润-20566275.95元,净

利润-12063371.71元,总资产1257163809.22元,净资产333876384.5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40000万元整。

2、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3、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会董事认

为:江苏华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资产质量、信用状况等良好,具有偿还债

务能力,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此事项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提供担保之事宜,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担保的规定,亦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规定,并

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利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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