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6-031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华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40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为单笔
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石堤大道9号
法定代表人:尤小平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产业用非织造布超纤材料、海岛型超细纤维、超细纤维(除危险化
学品)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塑料制品、皮革制品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
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
2015年度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营业收入0,营业利润-20566275.95元,净
利润-12063371.71元,总资产1257163809.22元,净资产333876384.5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40000万元整。
2、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3、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会董事认
为:江苏华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资产质量、信用状况等良好,具有偿还债
务能力,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此事项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提供担保之事宜,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担保的规定,亦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规定,并
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利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