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关于控股股东等承诺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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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6-058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等承诺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得新”)

收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康得集团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康得集团认购的康得新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

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减持;康得集团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会减持,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

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二)康得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则自本承诺出具日起

算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且承

诺在上述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三)康得集团参与设立的东吴康得新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自本承诺出具日起算

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且承诺

在上述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四)经自查,自康得新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17 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日,康得集团、康得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东吴

康得新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均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康得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康得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前六个月至本声明及承诺出具日期间,不存在减持康得新股票的情形。

(二)自本声明及承诺出具日起算,至康得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

月内,康得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康得新股票的计划,且承诺

在上述期间不减持康得新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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