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马B: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来源:上交所 2016-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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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天凯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仇非律师、姜唯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6年5月5日下午在上

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6楼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623会

议室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已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

件,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和行为的陈述和说明。公司已向本

所及本所律师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

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

具并提供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召开。

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司董事

会已于2016年4月7日和201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了《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和《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以下简称《临时提

案公告》)予以公告;在《股东大会通知》和《临时提案公告》中,

公司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审议

事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以及登记事项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也已依法充分披露。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和《临时提案

公告》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

议于2016年5月5日14:00在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6

楼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623会议室召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 2016 年 5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

为2016年5月5日9:15-15:00。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股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东大会通知》和《临时提案公告》所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

东大会通知》和《临时提案公告》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的时间、方式以

及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本次股东大会签名册,经本所律

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45

其中:内资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外资股暨流通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8,355,410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18,830,995

外资股暨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9,524,4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1.3055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9.8173

外资股暨流通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比例 1.4882

上述参会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 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上 海分 公司 登记在 册的 公司 股

东。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

书。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即:

(一)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6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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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关于拟为南昌凯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拟为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拟为上海凯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九)审议《关于拟为上海凯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拟为凯宁(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拟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拟为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关联交易

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续聘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七)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经在公司

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和《临时提案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

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和《临时提案公告》所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程、提出新议案以及对

《股东大会通知》和《临时提案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的情形。

五、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表决票经监票人负责清点,并由计票人负责计票,总计票人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表决的全部议案均已获得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有效表决权数通过。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

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没有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经见证,本所律师现确认如下表决结果:

(一)审议《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 328,355,310 100.0000 100 0.0000 0 0.0000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318,830,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外资股暨 9,524,315 99.9990 100 0.0010 0 0.0000

流通股股

审议结果:通过。

(二) 审议《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 328,355,310 100.0000 100 0.0000 0 0.0000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318,830,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外资股暨 9,524,315 99.9990 100 0.0010 0 0.0000

流通股股

审议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 328,355,310 100.0000 100 0.0000 0 0.0000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318,830,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外资股暨 9,524,315 99.9990 100 0.0010 0 0.0000

流通股股

审议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 325,079,635 99.0024 3,275,775 0.9976 0 0.0000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318,830,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外资股暨 6,248,640 65.6065 3,275,775 34.3935 0 0.0000

流通股股

审议结果:通过。

(五)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出席会议

328,355,310 100.0000 100 0.0000 0 0.0000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318,830,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外资股暨

流通股股 9,524,315 99.9990 100 0.0010 0 0.0000

持股 5%以

33,783,122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

下股东

审议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拟为南昌凯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

327,783,420 99.8258 565,990 0.1724 6,000 0.0018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318,830,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外资股暨

流通股股 8,952,425 93.9945 565,990 5.9425 6,000 0.0630

持股 5%以 33,211,232 98.3069 565,990 1.6754 6,000 0.0177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下股东

审议结果:通过。

(七)审议《关于拟为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

319,694,011 97.3622 8,661,399 2.6378 0 0.0000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318,830,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外资股暨

流通股股 863,016 9.0611 8,661,399 90.9389 0 0.0000

持股 5%

25,121,823 74.3618 8,661,399 25.6382 0 0.0000

以下股东

审议结果:通过。

(八)审议《关于拟为上海凯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 319,694,011 97.3622 8,661,399 2.6378 0 0.0000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318,830,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外资股暨

流通股股 863,016 9.0611 8,661,399 90.9389 0 0.0000

持股 5%

25,121,823 74.3618 8,661,399 25.6382 0 0.0000

以下股东

审议结果:通过。

(九)审议《关于拟为上海凯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

327,789,420 99.8276 565,990 0.1724 0 0.0000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318,830,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外资股暨

流通股股 8,958,425 94.0575 565,990 5.9425 0 0.0000

持股 5%以 33,217,232 98.3246 565,990 1.6754 0 0.0000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下股东

审议结果:通过。

(十)审议《关于拟为凯宁(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参与表决

的与会股 327,789,420 99.8276 565,990 0.1724 0 0.0000

内资股股

318,830,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外资股暨

流通股股 8,958,425 94.0575 565,990 5.9425 0 0.0000

持股 5%以

33,217,232 98.3246 565,990 1.6754 0 0.0000

下股东

审议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拟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

出席会议

327,789,420 99.8276 565,990 0.1724 0 0.0000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318,830,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外资股暨

流通股股 8,958,425 94.0575 565,990 5.9425 0 0.0000

持股 5%以

33,217,232 98.3246 565,990 1.6754 0 0.0000

下股东

审议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拟为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关联股东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持有36,861,602股在表决

时进行了回避。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

282,826,409 97.0266 8,661,399 2.9714 6,000 0.0020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281,969,39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外资股暨

流通股股 857,016 8.9981 8,661,399 90.9389 6,000 0.0630

持股 5%

25,115,823 74.3441 8,661,399 25.6382 6,000 0.0177

以下股东

审议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持有

193,710,586股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

134,644,724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125,120,40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外资股暨

流通股股 9,524,315 99.9990 100 0.0010 0 0.0000

持股 5%以

33,783,122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

下股东

审议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关联交易并向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持有

193,710,586股、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持有36,861,602股在表决

时进行了回避。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

89,687,713 91.7210 8,095,509 8.2790 0 0.0000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88,258,80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外资股暨

流通股股 1,428,906 15.0026 8,095,509 84.9974 0 0.0000

持股 5%以

25,687,713 76.0369 8,095,509 23.9631 0 0.0000

下股东

审议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 328,355,310 100.0000 100 0.0000 0 0.0000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318,830,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外资股暨

流通股股 9,524,315 99.9990 100 0.0010 0 0.0000

持股 5%以

33,783,122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

下股东

审议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

328,355,310 100.0000 100 0.0000 0 0.0000

全体股东

内资股股

318,830,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外资股暨

流通股股 9,524,315 99.9990 100 0.0010 0 0.0000

持股 5%以

33,783,122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

下股东

审议结果:通过。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十七)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否

(%) 当

17.01 关于补选姚丰平先生为公司第 328,355,410 100.0000 是

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持股 5%以下股东 33,783,222 10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以下无正文)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页为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签字页,无正文。)

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章)

负责人(签字):

陆建 律师

见证律师(签字):

仇非 律师

姜唯 律师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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