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第二届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实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5-05 20: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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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的核实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

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州

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

至授予日,原 81 名激励对象中,有 11 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也因此由 81 人调整为 70

人。

2、除前述 11 名原被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3、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关于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实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名:

高传江郑盛泰龙罡 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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