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 2016 年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进行的合
理估计。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独立董事:李 骅、袁公章、黄国君
2016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