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起设立广东珠江乐器云服务平台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拟审议的《关于发起设立广东珠江乐器云服务平台科技有限公司的关
联交易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发起设立广东珠江乐器云服务平台科技有限公司,其投资
总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珠江钢琴拟出资 2,750 万元
(其中以募集资金出资 2,000 万元,以自有资金出资 750 万元),占
认缴总额的 55%;主要投资于乐器专业物流,钢琴调律、维修、租赁,
二手钢琴买卖,钢琴演奏教学、认证,音乐比赛、表演,社交,广告,
大数据,金融,销售导流等云服务平台业务。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事前已向我们全体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
查。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将有利于公司构建公司“制造-销售-服务-教育”的产业链闭
环,既符合公司向复合型文化企业转型的战略规划也符合国家政策导
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据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张 捷 吴裕英
王晓华 涂宇亮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