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关于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16-036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8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46%;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4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5月9日(星期一)。

一、公司股本和股票发行情况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2 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352 号)同意,201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为“花园生物”,股票

代码为“3004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6,800 万股变更为

9,070 万股。

201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7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9,070万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为18,140万股。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5月8日实施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81,400,0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为86,070,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5%;无限售流通股为95,329,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5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股东沈丹承诺:自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期限届满后,只要本人或本人关联自然人仍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员工期间,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

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

在花园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若申报离职,则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花园高科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本人若申报离职,则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花园高科进行权益分

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承诺期限届满

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人或本机构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或本机构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若职务变更或申报离职,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2、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与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

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6年5月9日。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8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46%;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4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沈丹,其持有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数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沈丹 840,000 840,000 840,000

注:公司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经2014年11月7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原职工监事沈丹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其持有的限售股份之锁定期延长至18个月,于2016

年5月7日可上市流通。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

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5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花园生物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