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关于与长沙长泰签订战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5 2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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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3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沙长泰签订战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股份”或“公司”)

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推动公司转型升级,打造高精尖产业,延伸产业链,切入智

能制造及服务领域,经与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新投资”)、

长沙长泰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长泰”)充分协商,为最大限度地整

合各方优势,快速推进建筑行业、服务性行业、制造业等领域机器人产业的发展

及市场化,三方拟遵循优势互补的合作理念,公司与新新投资委托长沙长泰开发、

研制幕墙清洁机器人、擦窗机器人等特种机器人系列产品,长沙长泰提供在市场

推广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及设计规划、布置机器人产品的展示中

心等服务,三方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申请组建“北京市机器人产业化示范基地”

等多项合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新新投资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66%,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此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田家玉先

生为新新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与田新甲先生系父子关系,张初虎先生为新新投资

委派的董事,因此关联董事田家玉、田新甲、张初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四

名董事参与表决。该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南二街1号1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北京

法定代表人:田家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1368355292X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市场营

销策划;企业管理;生态、生物环保技术开发、服务、转让、咨询;企业咨询;

市场调研。

实际控制人:田家玉

2.历史沿革:新新投资的前身为北京嘉寓新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年1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110000011574364,注册资本3,000万元,

田家玉持股90%,黄苹持股10%,已由北京恒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恒诚永信字

(2009)第028号验资报告;2013年1月,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变更

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田家玉持股90%,黄苹持股10%,已由北京市华

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13)华会验字第018号验资报告;2013年10月

15日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由北京嘉寓新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嘉寓新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度新新投资的净资产为14,857.06万元,净利润为-5,290.83万元(该

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6年3月31日新新投资的净资产为13,659.05万元,净利润为-1,198.01

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3.新新投资持有公司28,42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新新投资、公司、长沙长泰三方拟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新新

投资委托长沙长泰开发、研制幕墙清洁机器人、擦窗机器人等特种机器人系列产

品,长沙长泰提供在市场推广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及设计规划、

布置机器人产品的展示中心等服务,三方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申请组建“北京

市机器人产业化示范基地”等多项合作。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关联交易不涉及具体金额,为三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

五、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 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乙方: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3、丙方:长沙长泰机器人有限公司

4、基本内容:甲方、乙方委托丙方开发、研制幕墙清洁机器人、擦窗机器

人等特种机器人系列产品,丙方提供在市场推广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支持、人员

培训及设计规划、布置机器人产品的展示中心等服务,三方发挥各自的优势,共

同申请组建“北京市机器人产业化示范基地”。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依托长沙长泰机器人有限公司在国内机器人领域的技术,

最大限度地整合各方优势,快速推进建筑行业、服务性行业、制造业等领域机器

人产业的发展及市场化,进一步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切入智能机器人领域,实现

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优势互补的合作理念,深

入开展长期战略合作,该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为框架协议,无具体金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5,333.56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决策程序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

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的关联董事田家玉先生、田新甲先生、张初虎先生回避表决。

2.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升客户满意度,有利于提升

国内门窗智能装备制造技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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