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ST五稀 公告编号:2016-017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14:4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4 日(星期三)~2016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其
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 年 5 月 4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 号五矿大厦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勇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13人,代表股份数409,562,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888,981
股的41.75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383,712,0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888,981股的39.11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数
25,850,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888,981股的2.635%。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61,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反对9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弃
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61,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反对9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弃
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6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反对9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弃
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6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反对9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弃
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97,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弃
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784,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
反对5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弃权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
6、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61,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反对9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弃
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7、审议《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含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
司系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5,748,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7%;反对9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弃
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748,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反
对9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弃权8,9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
8、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61,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反对9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弃
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748,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反
对9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弃权8,9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
9、审议《关于签署<经常性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协议构成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含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系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5,748,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7%;反对9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弃
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748,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反
对9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弃权8,9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
10、会议听取了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刘泽范、徐经长、李星国2015年度述职
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訾冬雪律师、张文斌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