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7 证券简称: 我武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8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武生物”)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 “东方富海”)出具的《减持情况说明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
年 5 月 3 日,东方富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 万股,截至当日共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3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77%。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天津东方富海 2015 年 5 月 18 日 51.56 80 0.4950%
股权投资基金 大宗交易 2015 年 5 月 27 日 61.79 80 0.4950%
合伙企业(有 2016 年 5 月 3 日 34.75 200 1.2376%
限合伙) 合 计 —— —— 360 2.227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数 占总股本 股 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天津东方富海 合计持有股份 993.44 6.1475% 793.44 4.9099%
股权投资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3.44 6.1475% 793.44 4.9099%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东方富海本次减持具体情况请详见其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东方富海本次减持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东方富海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承诺:1)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若公司股价不低于发行
价的 80%,将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票。2)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
司股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1)持有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
所持股份;(2)持有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价的 80%。4)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5)若违反其所
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此外东方富海承诺:
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六个月内(2015 年 7 月 9 日-2016 年 1 月 8 日)不减持公司股
份。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东方富海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备查文件
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减持情况说明函》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