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汉威电子
股票代码:300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泽枝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C 区 27 栋
联系电话:0591-83517909
股份变动形式: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5月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汉威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
在汉威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之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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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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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陈泽枝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50102196508******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282 号
通讯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C 区 27 栋
通讯方式 0591-83517909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地区的 否
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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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二、未来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
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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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泽枝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37 号)核准,
汉威电子向陈泽枝等 15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22,820,347 股,发行价格为 15.53
元/股,并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 5,691,056 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29.52
元/股。该次发行的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并于 2015 年 1 月 9 日上市,陈
泽枝持股 8,521,511 股,持股比例为 5.82%。
2015 年 8 月 25 日、201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半年度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46,511,403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总股
本变更为 293,022,806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10 月 19 日,除权日为 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已完成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陈泽枝持股 17,043,022
股,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泽枝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4,143,0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83%。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减 持 股 数 占公司总股份 减持价格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 的比例(%) (元/股)
大宗交易 2016-5-3 1,530,000 0.52% 17.42
陈泽枝
大宗交易 2016-5-4 1,370,000 0.47% 18.45
合计 2,900,000 0.99% —
1、201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向陈泽枝发行 8,521,511 股,发行后,陈泽枝
持有限售股 8,521,511 股,持股比例为 5.82%。
2、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实施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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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方案,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46,511,403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93,022,806 股,陈泽枝持有限售股
17,043,022 股,持股比例不变。
3、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解除陈泽枝持有限售条件股份的 40%股份并流通
上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陈泽枝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6,817,209 股,有限售
条件股份 10,225,813 股。
4、2016 年 5 月 3 日,陈泽枝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5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513,0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
5、2016 年 5 月 4 日,陈泽枝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3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4,143,0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及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一)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
陈泽枝承诺:通过公司向陈泽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股份,自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且第一年度利润补偿承诺已经履行完毕后,所持股份的40%
可以对外转让;在第二年度利润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公告且第一、二年度利润补偿
承诺已经履行完毕后,所持股份增加解锁比例30%;在第三年度利润承诺专项审
核报告公告、确定承诺期业绩补偿履行完毕后,剩余部分解锁,在此之后按中国
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业绩的承诺
嘉园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园环保”)2014年、2015年、2016年实现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孰低数不低于3,353.20万
元、4,289.34万元、5,252.41万元。如嘉园环保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金额,
则由陈泽枝及其他交易对方按照《利润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负责向上市公司进
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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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承诺
陈泽枝作出如下承诺:
1、自标的资产交割起,仍需至少在嘉园环保任职60个月,并承诺在嘉园环
保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4个月内,不从事与嘉园环保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或从事
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提供劳务,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
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则:自交割起任职期限不满36个月的,违约方应将其于本
交易中已获对价的50%作为赔偿金返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尚未支付的对价无
需支付;自交割起任职期限已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的,违约方应将其于本交易中
所获对价的20%作为赔偿金支付给上市公司;自离职后24个月内违反竞业禁止义
务的,违约方还应向上市公司支付相当于其上一年度报酬总额的5倍的违约金。
2、未经汉威电子同意,自身及关联方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
营、通过合资或合伙企业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
间接参与任何与嘉园环保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获得的商业机
会将于嘉园环保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其将立即通知嘉
园环保,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嘉园环保,以确保嘉园环保及其全体股东利益
不受损害。
3、将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与汉威电子、嘉园环保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
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
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汉威电子公司章程、嘉园环保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泽枝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
关承诺,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泽枝办理了股份质押9,450,000股,占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55.4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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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泽枝除上述
第三节披露的交易外,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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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
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陈泽枝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泽枝
2016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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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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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泽枝
2016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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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开发区雪松路 169 号
地
股票简称 汉威电子 股票代码 300007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陈泽枝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282 号
人名称 人住所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7,043,022 股 持股比例: 5.82%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14,143,022 股 持股比例: 4.83%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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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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