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水泥: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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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秦岭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6-034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于 2016 年 5 月 3 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曹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书,

曹俊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自其提交辞职书至公司董事会时

生效,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曹俊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

对其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2016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总经理

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曹俊先生因个人原

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在董事会正式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暂

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伟杰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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