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夏: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ST广夏 公告编号:2016-034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6 年 5 月 5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

2016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6 年 5 月 6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证券简称由“*ST 广夏”变更为“银广夏”,证券代码

仍为“000557”,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10 年 9 月 16 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北

京九知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第 13.2.6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ST 广夏”。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4 年度营业收入

1

为 838.60 万元,低于 1,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三)款的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5 年 3 月 4 日起继续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5 条第(一)款所述申请撤销股

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营

业收入为 1,828.09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公司股票交易

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而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13.2.10 条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

条件。

(三)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3.3.1 条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关于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况

请参阅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

三、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董事会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停牌 1

天,2016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恢复交易,证券简称由“*ST 广

夏”变更为“银广夏”,证券代码仍为“000557”,股票交易

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所有涉及本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

体披露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西部创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