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6-028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6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16 年 5 月 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润
分配方案,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3、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6,122,6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11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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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12 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4日至登记日:2016年5月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由不低于
10.55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10.45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变。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号
咨询联系人:陈学文 杨娟
咨询电话:0731-82293541 0731-82295528
八、备查文件
1、登记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和公告;
3、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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