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6-2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26)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确定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55,596,25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共计派发 42,671,550.12 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1,847,738,756.03 元结转至
下一年度。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5,596,25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
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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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2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55,596,25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66,788,753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11 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
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
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94 李仲初
2 08*****970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3 01*****277 焦梅荣
4 08*****877 北京业勤投资有限公司
5 01*****555 陈国强
6 01*****125 李殿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3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5 月 10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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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送 其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他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2,542,696 54.15% 385,085,392 385,085,392 577,628,088 54.1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92,542,696 54.15% 385,085,392 385,085,392 577,628,088 54.1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46,476,251 13.07% 92,952,502 92,952,502 139,428,753 13.07%
境内自然人持股 146,066,445 41.08% 292,132,890 292,132,890 438,199,335 41.0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3,053,555 45.85% 326,107,110 326,107,110 489,160,665 45.85%
1、人民币普通股 163,053,555 45.85% 326,107,110 326,107,110 489,160,665 45.8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355,596,251 100.00% 711,192,502 711,192,502 1,066,788,753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066,788,753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
为 0.34 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65-A14 层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罗芳、赵文瑜
咨询电话:010-68249356
传真电话:010-68183776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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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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