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6-04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收益权转让及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4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一世纪”)的通知,天
一世纪于2016年5月3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的收益权进行了转让,并将该
部分股票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股东 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到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股数 日期 期日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中泰信托
天一 2016 年 5 2018 年
是 24,000,000 有限责任 18.95% 融资
世纪 月3日 5月4日
公司
合计 24,000,000 18.95%
1)天一世纪(以下简称“乙方”)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签署了《中泰民淳28号股票收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以下
简称“本合同”或“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
甲方通过拟设立的“中泰民淳28号股票收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
“本信托”),以信托资金受让乙方持有的2400万股股票之收益权,并根据本合同约
定由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按照约定的金额支付该股票收益权实现款项。本信托自《中
泰民淳28号股票收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生效且委托人
在信托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信托资金之日起生效。本信托期限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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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一世纪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泰民淳28号股票收益权投资
单一资金信托股票质押合同》。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天一世纪于2016年5月3日签订了《股票收益权转让
合同》,约定天一世纪向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款项。为
保障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项下的权利的实现,天一
世纪自愿以其持有的2400万股“理工环科”(股票代码:002322)限售流通股股票为
天一世纪履行其在《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质押担保。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天一世纪持有公司股份126,656,706股,占公司总股本
406,378,675股的31.17%。
本次质押的股份为24,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95%,占公司总
股本的5.91%。本次质押后,天一世纪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总数为88,176,706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9.62%,占公司总股本的21.70%。
二、备查文件
1、《中泰民淳28号股票收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
2、《中泰民淳28号股票收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股票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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