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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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3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5月4日收到控股股

东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聚投控集团”)来函,广聚

投控集团已完成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增持情况具体如下:

一、增持人: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及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时按照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广聚投控集团拟于2015年7月9日起,

以自有资金不低于910万元人民币,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

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并承诺:增持计划实施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的2015-022号《关于股东拟

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2016 年 5 月 3 日至 2016 年 5 月 4 日,广聚投控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98,9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增持金

额约 910.64 万元,增持计划已完成。

本次增持前,广聚投控集团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292,571,47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55.41%。本次完成增持计划后,广聚投控集团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293,270,37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5.54%。

四、其他说明

1、广聚投控集团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2、广聚投控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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