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6-47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
会议应参与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一致通
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增资并修改《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修订前: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88,600,360 元。
修订后: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713,060,255 元。
二、公司股份总数变更
修订前: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表明面值。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74,980,360 股,每股面值 1 元,计 374,980,360
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74,980,360 股。
修订后: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表明面值。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13,060,255 股,每股面值 1 元,计 713,060,255
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13,060,255 股。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正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工商管理部门增资暨修改《公
司章程》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 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电视栏目<跨界歌王>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参与电视栏目《跨界歌王》的投资制作。经过对市场调研,
公司认为这是一部比较有商业价值的电视栏目。
本次参与电视栏目《跨界歌王》投资制作,将会增强公司在影视文
化行业的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财务带来积极的影响,
使公司在影视文化行业加快发展,从而更好的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
核心竞争力(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告《关于北京卫视电视栏目<跨界
歌王>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9)。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核事项,无需经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表决情况:此议案 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邸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4日,收到胡劲峰先生提交辞职申请。因个
人原因,胡劲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了保证公司及公司
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西藏金宝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推荐,提名
邸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邸晓峰先生简历见附
件。
邸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的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
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 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5 月 27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以下议案:
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7、《关于公司增资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1《关于增补邸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关于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50)。
表决情况:此议案 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四日
邸晓峰先生个人简历:
姓名:邸晓峰,男,汉族,1961 年 6 月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2008 年 12 月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
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主要工作经历:
1986.08—1988.03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 干部
1988.03—1992.05 北京法律事务中心 律师
1992.05—至今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邸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的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
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