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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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030),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0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9 日 15:

00 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 2 楼一号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 2:《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 3:《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4:《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5:《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6:《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方案》;

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议案 1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1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13:《关于选举蒋皓、马伟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9 :00 至

12: 00,下午 14:00 至 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6 年 5 月 6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9746765)到公司。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 2 楼证券部。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菊英

电话:0755-29746682

传真:0755-29746765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 2 楼证券部

邮编:518101(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5269。

2. 投票简称:“联建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365269)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365269)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联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

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总议

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议案 1 至议案 12) 100

议案 1 《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1.00

议案 2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议案 4 《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议案 5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议案 6 《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方案》 6.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

议案 7 7.00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0.00

议案 11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

议案 12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2.00

以下为累积投票议案

(投给两位候选人选举票数总计不得超过股东持股数的 2 倍数)

议案 13 《关于选举蒋皓、马伟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议案 13

选举蒋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1

子议案①

议案 13

选举马伟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

子议案②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 1 至议案 1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情况如下: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议案 1 至议案 12)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②议案 13 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在投票时,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该议案项下候选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议案 13 中投给 2 名候

选人的选举票数总计不得超过股东持股数的 2 倍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

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议案 1 至议

案 12)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9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同 反 弃 回

意 对 权 避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总议案

(议案 1 至议案 12)

议案 1 《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 2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4 《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5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6 《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方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议案 7

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 1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议案 11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12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选举票数

( 投给两位候 选人选举

以下为累积投票议案

票数总计不得 超过股东

持股数的 2 倍数)

《关于选举蒋皓、马伟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议案 13 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

议案 13

选举蒋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子议案①

议案 13

选举马伟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子议案②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

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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