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6-06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解押并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4日,本公司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进飞先生通知,王进飞先生将质押于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票2300万股进行了购回交易,上述购回交易手续已于
201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2016年5月3日,王进飞先生再次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质押 本次质押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质押开始
股东名称 股数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 途
及一致行动人 日期
(万股) 比例
与第一大股东构成 2016 年 5 月 3 2019 年 5 月 3 国元证券股 补充资金、投
王进飞 2,300 13.28%
一致行动人 日 日 份有限公司 资等
合 计 2,300 —— —— —— 13.28%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进飞先生共持有本公司限售股 173,176,796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16.14%。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累计被质押 17,000 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98.17%,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4%。
3、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2014 年 12 月 19 日,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王进飞先生等作
为交易对方承诺,若经审计的承诺利润在盈利预测承诺期内未能达到,则补偿义务人优
先以现金(人民币)对价进行补偿,现金不足以补偿时,再以其持有的股份补充。
根据当前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良好的运营状况,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
能性较低,故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不会影响业绩补偿协议的正常履行。
二、备查文件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票解押回购业务交易资金对账单》;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票质押业务交易资金交割单》。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