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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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400 股票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劲通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通电子”)向

公司提交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其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共计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具体减持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大宗交易 2016 年 5 月 4 日 27.31 1,200,000 1.00%

劲通电子

合 计 - - 1,200,000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395,900 6.16325% 6,195,900 5.16325%

劲通电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8,770 1.14898% 178,770 0.148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17,130 5.01428% 6,017,130 5.01428%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承诺:

劲通电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

本公司股东劲通电子承诺:劲通电子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股份

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票首次上市之日所持股份总额的 3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 号文规定,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劲

通电子在 2016 年 1 月 8 日前未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劲通电子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详情请查阅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劲通电子遵守了上述承诺,同时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劲通电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

劲通电子仍将是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劲通电子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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