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2,8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32,8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32,48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8 億威投資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6 年 4 月 29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比例
数量 (%) 公积金转股 比例(%) 数量 (%)
一、有限
售条件股 26,594,348 7.99 15,956,609 7.99 42,550,957 7.99
份
3、其他内
26,594,348 7.99 15,956,609 7.99 42,550,957 7.99
资持股
境内自然
26,594,348 7.99 15,956,609 7.99 42,550,957 7.99
人持股
4、外资持
股
其中:境
外法人持
股
二、无限
售条件股 306,205,652 92.01 183,723,391 92.01 489,929,043 92.01
份
1、人民币
306,205,652 92.01 183,723,391 92.01 489,929,043 92.01
普通股
三、股份
332,800,000 100 199,680,000 100 532,480,000 100
总数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32,48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424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79 号
咨询联系人: 王汉明、潘培培
咨询电话: 0513-86726006
传真电话: 0513-86571812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