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
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就
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根据 2015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等最新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进行了修订,本次修
订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内容不涉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变化,不构成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中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变化,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
独立董事:王璞、熊伟、王琨
2016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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