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截止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可
行权期共计行权 637.802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64941.1066 万股增至 65578.9086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4941.1066 万元增至人民币 65578.9086 万元。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 330800004 号验资
报告。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化,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原公司章程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941.106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578.9086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4941.1066 万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5578.9086
股。 万股。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