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5-04 0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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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银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银江股份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5 月 25 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 201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科技园西园八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

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

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

年 9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通过回购注销方式要求李欣补偿公司股份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内容。上

述第 2 项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

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

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 2016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6:

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管理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振江、叶智慧

联系电话:0571-89716117

传真:0571-8971611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科技园西园八路2号证券管理部

邮编:31003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银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4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5020

2. 投票简称:“银江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

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

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

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的操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银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

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

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

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议

案 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元

1. 《关于拟通过回购注销方式要求

1.00 元

李欣补偿公司股份的议案》

2. 《关于调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

2.00 元

章程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4 日下午 3:00,

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5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银江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拟通过回购注销方式要求李欣补偿公

司股份的议案》

2. 《关于调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股东签名: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

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

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

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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