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合资设立珠海广发信德今缘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酉缘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
资 1 亿元,通过上海酉缘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
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智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股
权投资基金,有利于促进公司资本运作的进一步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今世缘酒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付 铁 姜 涟 罗时龙
2015 年 5 月 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