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6-37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4 日上午 9:30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参加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公司为推进本次发行做了大量工作,但由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向的塔吉克斯坦库尔干丘别 3200t/d 熟料
水泥生产线项目未能取得塔吉克斯坦有权部门完整合法有效的审批文件,项目实
施存在重大风险,且公司与该项目合作方未能就解决项目存在问题达成进一步合
作推进的协议,导致该项目目前无法继续推进。
该项目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主要项目之一,鉴于上述情况
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形成的实质性障碍,经与发行对象、财务顾问等
多方反复沟通,并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孔祥忠、张本照、余俊仙对本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公司董事俞锋、陈明勇、赵林中、俞小峰为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 5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对
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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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 5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5 月 5 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号[2016
-38])。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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