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安徽国风塑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塑业”、“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就国风塑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3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327,48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7,279,998.7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92,364,142.67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867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
金净额已于 2014 年 4 月存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账号为
7326010182600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用于年产 3 万吨环保节能预涂膜
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九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合计支付 8,468 万元用于投资控股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
司。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支付 3.37 亿元用于预涂膜项目和投资控股宁夏佳晶。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滚动使用不超过 2.46 亿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一年。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尚有
1.6 亿元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赎回。
三、本次拟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鉴于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额度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公
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
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
宜。
(七)信息披露
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
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
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护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5 年 5 月 4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中信银行
理财产品总协议》,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
公)1575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到期赎回,
获得收益 114.68 万元。
2、2015 年 5 月 22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 通证券“一
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
行的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167.54 万元。
3、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信建
投收益凭证“稳进宝”011 期产品认购协议》,使用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其发行的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稳进宝”011 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112.44 万元。
4、2015 年 7 月 7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 通证券“一
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
行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企业定制版 2015155 号。该理财
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23.47 万元。
5、2015 年 7 月 7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 通证券“一
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
行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企业定制版 2015156 号。该理财
产品已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82.35 万元。
6、2015 年 8 月 5 日,公司使用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该理财产品已
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11.20 万元。
7、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使用 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该理财产品已
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24.93 万元。
8、 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国信“金理财”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21.81 万元。
9、201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合肥科技
农村商业银行“添金增利”系列保本保证收益型人民币机构理财产品。该理财产
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18.12 万元。
10、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创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 2015006 号。该理财产品未到期,
尚未赎回。
11、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使用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国信“金理财”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理财产品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19.23 万元。
12、2015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S 款集合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未到期,
尚未赎回。
13、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使用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S 款集合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12.08 万元。
14、2016 年 1 月 4 日,公司使用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合肥科技农
村商业银行“添金增利”系列保本保证收益型人民币机构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6.45 万元。
15、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使用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徽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智慧理财“本利盈”系列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18.35 万元。
16、2016 年 1 月 11 日,公司使用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4 个月期的国信“金理财”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理财产品未
到期,尚未赎回。
17、2016 年 1 月 11 日,公司使用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6 个月期的国信“金理财”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理财产品未
到期,尚未赎回。
18、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使用 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 S 款集合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为不固定期限,尚
未赎回。
19、2016 年 3 月 2 日,公司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90 天期收益凭证“波动宝”[003]期。该理财产品为不固定期限,
尚未赎回。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国风塑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国风塑业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国风塑业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作维 李 奔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