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冷股份: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9: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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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 B 公告编号:2016-040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底价由 14.94 元/

股调整为 9.89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上限调整为不超

过 58,645,096 股。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2015 年 6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六届十七次董事会议、201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

案,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核准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3137 号)。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本次非

公开发行底价为 14.9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38,821,954 股(含

38,821,954 股)。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的议案,同意按照总股本

360,164,975 股计算,每 10 股派 1 元现金(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

每 10 股转增 5 股。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刊登了《大连冷冻机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本次权益分派的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3 日。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决议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发行

数量上限亦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

应调整。根据前述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底价和

发行数量上限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调

整为 9.89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

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4.94 元/股-0.1

元/股)/(1+50%)=9.89 元/股。

上述发行底价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

费 用 ) 仍 不 超 过 580,000,000 元 , 发 行 数 量 上 限 相 应 调 整 为

58,645,096 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

资 金 总 额 / 调 整 后 的 发 行 底 价 =580,000,000 元 /9.89 元 / 股

=58,645,096 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其他事项无变化。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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