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70 股票简称:三房巷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三房巷
股 票 代 码 :600370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澄杨路1388号)
通讯地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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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
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房巷集团”)于2016年4月28日与蝶彩资产管理(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蝶彩资产”)签署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顾问服务期间
(2016年4月28日至2018年4月27日),若蝶彩资产顾问服务达到集团要求,且蝶
彩资产选择以折价转让5%三房巷股票的方式收取顾问服务费用,三房巷集团与其
(或蝶彩资产指定第三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以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三房巷集团所持有的占三房巷总股本5%股票(即15,944,885股,若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做相应调整),股份转让单价以
另行签订相关协议的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转让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5%(即为
前述约定的折价方式)计算。若此次权益变动能够实施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有三房巷股份的比例将由50.33%降至45.33%,蝶彩资产的持股比例将由0%上升至
5.00%。如本次权益变动未能实施,三房巷集团的持股比例将保持不变。本次权
益变动未导致三房巷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具有不确定性风险,若发生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本次权益
变动将不会实施: 1)、蝶彩资产提供的顾问服务未达到三房巷集团的要求; 2)、
蝶彩资产选择以现金方式收取顾问服务费,具体金额及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3)、若蝶彩资产选择以折价转让5%公司股票的方式收取费用而未支付相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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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款的,则视为其放弃收取顾问服务费。前述三房巷集团的要求没有明确具体
的标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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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8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 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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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本文另有所指之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房巷集
指 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团/集团
蝶彩资产 指 蝶彩资产管理(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江苏三房巷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三房巷/上市公司 指
股票简称:三房巷
股票代码:600370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
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协议 指 与蝶彩资产管理(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
本报告书 指 三房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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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 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142210265J
住所 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澄杨路1388号)
法定代表人 卞平刚
注册资本 156181.4987万元整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聚酯切片;纺织;化纤纤维、服装、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建材的
制造、销售;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装饰;房地产开发;租赁业;
二类汽车维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
经营范围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限制类;
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江阴兴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7.04%;江阴丰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44%;江阴鼎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61%;江阴良源投资股份有
主要股东 限公司9.81%;江阴宏福投资股份有限公司9.81%;江阴伟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8.55%;江阴庆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7.17%;江阴高润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6.57%;江阴协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0%。
成立日期 1981年03月10日
营业期限 2000年08月18日至2033年08月17日
通讯地址 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联系电话 0510-86229831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现任职务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卞平刚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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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兴才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董事
卞惠刚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董事
薛纪良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董事
卞惠良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董事
卞永刚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董事
卞刚红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董事
卞贤峰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董事
卞方荣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董事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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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2016年4月28日,三房巷集团与蝶彩资产签订了《财务顾问服务协议》,拟
聘请蝶彩资产为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经三房巷集团与蝶彩资产协商,顾问服
务期间(2016年4月28日至2018年4月27日),若蝶彩资产顾问服务达到三房巷集
团要求,三房巷集团将支付顾问服务费,可以折价转让5%三房巷股票的方式或者
以现金方式向其支付顾问服务费。三房巷集团权益变动的目的是支付财务顾问费,
股份转让单价以另行签订相关协议的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转让股票二级市场收
盘价的95%(即为前述约定的折价方式)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的权益。
三房巷集团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12个月不排除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三
房巷拥有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三房巷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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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三房巷
160,491,960股股份,占三房巷总股本的50.33%,为三房巷的控股股东。
2、若本次权益变动能够实施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房巷股份的比例
将由50.33%降至45.33%,蝶彩资产(或其指定第三方)的持股比例将由0%上升至
5.00%。
3、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三房巷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财务顾问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 年 4 月 2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蝶彩资产签署了《财务顾问服务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甲方: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蝶彩资产管理(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转让的前提条件
蝶彩资产顾问服务达到三房巷集团具体要求后,三房巷集团同意向蝶彩资产
支付财务顾问费,蝶彩资产选择以折价受让三房巷集团持有的三房巷5%股票(即
15,944,885股,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
做相应调整)的方式收取财务顾问费。三房巷集团及蝶彩资产(或其指定第三方)
应另行签订相关协议,以协议转让或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转让协议尚未签
署。
若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则股份转让不发生:(1)蝶彩资产提供的顾问
服务未达到三房巷集团的要求;(2)蝶彩资产选择以现金方式收取顾问服务费,
具体金额及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3)若蝶彩资产选择以折价受让 5%三房巷股
票的方式收取费用而未支付相应股份转让款的,则视为其放弃收取顾问服务费。
前述三房巷集团的要求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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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转让股份的性质、数量及比例
拟转让的股份为流通股,拟转让的数量为占三房巷5%股票(即15,944,885
股,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做相应调整)。
4、转让价款
按照另行签署的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转让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 95%
定价。
5、协议的成立、生效
顾问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转让协议尚未签署,股份转让的变
动取决于转让协议的签署。
(二)相关部门批准
关于股份转让具体协议尚未签署,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
三、拟转让股份其他情况
截至目前,三房巷集团持有的三房巷 160,491,960 股股权(占三房巷总股本
的 50.33%)全部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在质押期间,未获得质权人同意,协
议约定的以折价转让 5%三房巷股票的方式支付财务顾问费用将不会实施。
2016 年 2 月 25 日,三房巷集团向三房巷提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承
诺:在未来 6 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该承诺仍在履行中,在承诺履行
期间,协议约定的以折价转让 5%三房巷股票的方式支付财务顾问费用将不会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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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报告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
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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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重大风险提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蝶彩资产签订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是一个框架性
的意向性协议,没有针对任何合作项目的具体安排,协议中的服务内容也不一定
会实施。目前双方尚未正式开展具体业务层面的合作。
2、该协议的履行是否会涉及上市公司尚不确定,协议内容的披露并不代表
协议中除股份转让外的其他事项一定会涉及上市公司。未来是通过兼并收购、引
入战略投资者还是设立并购基金或其他方式进行尚未确定,具体合作是通过三房
巷集团或上市公司还是集团其他子公司层面开展也未确定。
3、协议中涉及三房巷集团以折价转让 5%上市公司股份支付财务顾问服务费
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之一,则股份转让不发生:(1)、
蝶彩资产提供的顾问服务未达到三房巷集团的要求;(2)、蝶彩资产选择以现金
方式收取顾问服务费,具体金额及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3)、若蝶彩资产选
择以折价转让 5%公司股票的方式收取费用而未支付相应股份转让款的,则视为
其放弃收取顾问服务费。前述三房巷集团的要求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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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财务顾问服务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部门: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联系电话:0510-8622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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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司 地
股票简称 三房巷 股票代码 600370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澄
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人名称 人住所 杨路1388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
权益变动方式
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
(可多选)
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60,491,960 股;持股比例:50.33%;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15,944,885 股;变动比例:5%;
义务人拥有权
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做相应调整。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不确定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15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1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