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迈科技: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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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9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已由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2、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回购账户。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2.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

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

1/3

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办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代码 证券账户名称 序号 证券账户代码 证券账户名称

1 01*****380 张恭运 24 01*****689 于海洋

2 01*****556 柳胜军 25 01*****251 李守功

3 01*****811 冯民堂 26 01*****085 冯永春

4 01*****536 徐华兵 27 01*****929 李功军

5 01*****781 张光磊 28 01*****946 于敏忠

6 01*****119 宫耀宇 29 01*****773 蔡松洋

7 01*****924 单既强 30 01*****683 郭宗合

8 01*****062 王钦峰 31 01*****122 裴国成

9 01*****437 邱宪路 32 01*****881 闫俊吉

10 01*****149 张伟 33 01*****906 陈松国

11 01*****239 柳聚才 34 01*****361 王桂云

12 01*****375 薛宗东 35 01*****663 李功余

13 01*****389 许倍强 36 01*****459 张爱华

14 01*****602 王长海 37 01*****682 单联波

15 01*****031 曹世良 38 01*****784 毛德胜

2/3

16 01*****665 柳胜全 39 01*****892 孙玉光

17 01*****454 魏效辉 40 01*****444 张日颖

18 01*****231 张岩 41 01*****227 徐华强

19 01*****710 王晓东 42 01*****844 李宗喜

20 01*****704 王建忠 43 01*****436 徐耀三

21 01*****054 徐华山 44 01*****573 薛凤才

22 01*****641 徐忠三 45 00*****108 刘霞

23 01*****154 王东

六、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 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0 股,送红股 0

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 2069 号

联 系 人:姚聪颖 李静

咨询电话:0536-2361002

联系传真:0536-2361536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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